以家庭购房缺少资金为由,向他人“借款”200万元;以本人出书经费紧张为由,多次找人“帮忙”。4月11日上午,安徽省池州市中级法院在东至县法院开庭审理该省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程效先(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
今年59岁的程效先相继担任安徽省亳州市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局局长、亳州市“重点工程土地资产对等处置”“土地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违法案件查处组”等政府机构成员、组长,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程效先涉嫌受贿一案,经安徽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该省池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
据池州市检察院指控,程效先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淮北圣火房地产公司、安徽天润房地产公司等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共计收受贿赂人民币411万元,5.2万澳元,数额特别巨大。其中,以出书为由拉赞助所收受的50万元属索贿,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从起诉书中看到,程效先最大的一笔贿款来自其“借款”。2009年下半年,圣火房地产公司在亳州市涡阳县开发建设“河畔铭城”房地产项目。为顺利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缓交土地出让金、减免滞纳金、解决土地拆迁等问题,该公司股东张某多次找到程效先帮忙,程效先给予了帮助。2010年底,程效先以家庭购房缺少资金为由,向张某提出“借款”200万元。2010年12月,程效先从张某处借款200万元后,未将此款用于购买住房,而是交给女儿用于家庭投资理财。在此后的三年多时间里,程效先在其家庭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一直没有归还此款,张某也一直没有讨要此款。在此期间,安徽省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安徽省国土厅原副厅长杨先静受贿案案发,张某因涉嫌行贿,先后多次被安徽省纪委和检察机关调查询问。另在安徽省委巡视亳州期间,程效先因个人违法违纪问题被举报并被巡视组约谈。因担心受到查处,程效先安排其女儿将此200万元归还。
此外,程效先还多次以本人出书为由索取贿赂。2008年下半年,程效先以其出版《彭雪枫传》经费不足为由,共向其在公司经营等方面提供过帮助的徐某、钱某索要了20万元“赞助费”。2011年底、2012年初,程效先以其本人出版《多才雄主曹操》经费紧张为由,向安徽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索要20万元。2013年,程效先又以出版《跨界帝王曹操》费用紧张为由,共向刘某、朱某索要10万元。
庭审中,对于200万元系借款还是以借为名收受贿赂等定性问题成为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程效先表示自己“认罪悔罪”。鉴于程效先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至当天中午12时20分左右,庭审结束,法庭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