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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5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其中四川3起

文章来源: 四川能投   发布时间: 2017-06-09 16:35:48   点击次数:

四川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隆昌县双凤镇双石村党支部原书记梁富华等人骗取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梁富华伙同村委会原主任彭训友、原文书张家生,在协助镇政府实施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国家补助资金4.98万元均分。3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涉案资金被收缴。

2.宜宾市翠屏区高店镇公平村乱收费问题。该村党支部书记罗防、村委会主任张良栋,通过召开村委会和低保户座谈会形式商定,收取全村低保户一个月低保金,用于支付村义务劳动等费用,合计8801元。2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费用已退还。


3.射洪县司法局复兴司法所原所长张新峰索要费用问题。张新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以“教育管理费”“监管教育费”等名义,向辖区内31名社区矫正人员索要费用,合计1.47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张新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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