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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岂是公款旅游“通行证”? ——彭山区商务局原纪委书记黄莉均等人公款出境旅游被查处

文章来源: 四川能投   发布时间: 2017-06-16 16:12:34   点击次数:

违纪问题通报

近日,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商务局原纪委书记黄莉均等人公款出境旅游,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四川省纪委点名通报,同时被眉山市纪委、彭山区纪委通报曝光。

2015年10月,黄莉均和该区商务局服务股股长许亚琼赴广州参加第11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2人擅自前往珠海、澳门、香港旅游。后黄莉均安排许亚琼多报销费用5400元,贴补出行旅游开支。2017年4月11日,彭山区纪委给予黄莉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许亚琼党内警告处分,并将公款旅游费用全部追缴,由黄莉均、许亚琼个人承担。

●事件回顾

2015年10月,第11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简称广交会)在广东省广州市举行。按照四川省商务厅工作安排,时任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商务局纪委书记(2016年12月已任区纪委第十六派驻纪检组组长)的黄莉均和商务局服务股股长许亚琼于10月29日组织中纺粮油(四川)有限公司赴广交会参观考察。当晚到达广州后,入住到广州某酒店。

同年10月31日,中纺粮油(四川)有限公司进入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展出产品,展期为5天。企业入馆当天,黄莉均将相关工作安排好后,和许亚琼商量好到周边去看下。于是,黄莉均和许亚琼在未报经领导批准同意的情况下,一起前往珠海游玩了一天。

“工作开展很顺利,我们就顺便到香港、澳门去看下。”11月1日,黄莉均和许亚琼出境前往澳门旅游,当晚返回珠海入住;11月2日又出发前往香港旅游,11月4日返回广州入住四川外贸广州中心;11月5日返回彭山。

为了贴补旅游出行的住宿费、就餐费和交通费,黄莉均安排许亚琼在入住的广州某酒店和四川外贸广州中心虚增了住宿天数和费用,回单位后,将出境旅游时间一并计入出差时间,填报了差旅费报销单。

●查处经过

2017年1月,彭山区纪委接到商务局原纪委书记黄莉均以考察学习为名外出旅游的问题反映后,随即成立调查组,开展初步核实工作,找到相关人员和当事人了解情况。

掌握了确凿证据后,调查组人员与黄莉均谈话。

“2015年广交会你去了吗?”调查人员询问黄莉均。

“我去了。”

“在广交会期间,你先后去了哪些地方?”

“我先后到珠海、澳门、香港玩了一趟。”

“去这些地方,你事前是否向单位领导和区纪委报告?”

“没有,我事前既没有向商务局领导报告,也没有向区纪委报告过。”

“请问你们出差参加广交会的费用是如何报销的?”

“因为我们私自出去玩了几天,为了贴补旅游支出,我们在开票的时候,让酒店多给我们开了4天,回单位报销差旅费的时候,又多报了4天的出差补助……”

“你身为纪委书记,难道不知道利用公务时间不请假出境旅游和用公款报销旅游费用是违纪行为吗?”

“这种行为肯定是错误的。错在不该在工作时间不请假擅自出境旅游,而且事后还把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拿来报账。我现在真的是悔不当初,愿意将多领取的费用退缴组织,希望组织对我从轻处理……”


根据调查结果,2017年4月11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黄莉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许亚琼党内警告处分,并将其违纪所得资金全部追缴;免去黄莉均区纪委第十六派驻纪检组组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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