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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纪委 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文章来源: 四川能投   发布时间: 2017-09-19 16:45:04   点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严防作风方面“节日病”反弹回潮,现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四川煤监局安全技术中心副主任何川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7月,何川主持召开质量管理体系专题培训会后,违规接受所分管的矿用品检验所邀请,参加会后聚餐并饮酒,共计消费0.3387万元,以业务接待费名义用公款报销。何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全部费用由参与违规公款吃喝人员个人承担。

2.新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孙英元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4月,孙英元带队到新津县对口援建的巴塘县开展投资环境考察及援藏干部慰问活动期间,擅自改变行程,到稻城亚丁景区旅游观光,以出差接待费名义用公款报销相关费用,共计0.135万元。孙英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全部费用由参与公款旅游的5人个人承担。

3.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大洪违规收受礼金问题。高大洪在担任遂宁市船山区安全监管局局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杨某以打牌铺底名义所送礼金共计1.1万元。高大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4.南部县环境保护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席传阳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席传阳先后多次收受8名管理服务对象以拜年、拜节名义所送礼金共计4.5万元,用于个人及家庭日常开支。席传阳还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席传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5.雅安市雨城区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华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8月,雅安市雨城区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华,党组成员、环境监测站站长张大忠,法规科科长赵碧秀,生态科科长陶凤利用考察学习之机,到泸沽湖景区游玩,并通过虚开发票方式用公款报销相关费用,共计0.41万元。王华、张大忠、赵碧秀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陶凤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全部费用由参与公款旅游的4人个人承担。


6.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绍其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6年5月,陈绍其先后分两批次为其子操办婚宴37桌,违规收受91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3.11万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陈绍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陈绍其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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