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于湖南祁阳的一个农民家庭。1978年7月参加全国高考,被中南林学院录取,1982年7月以优异成绩毕业并被分配至中国林业部中南林业规划院工作。因工作成绩突出,1984年我光荣入党,1986年就被评上工程师。
1992年7月,我被调到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橡胶所,先后担任副所长、所长。通过在职刻苦攻读,我先后取得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中国科学院硕士、博士学位,成为“热作两院”最年轻的博士生导师之一。2009年3月农垦科学院组建,我担任院长。
在2015年5月因涉嫌受贿罪被捕之前,我的学业和仕途可谓一帆风顺。我主持和参与过几十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的科研项目,有20多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培养过40多名博士、硕士研究生……曾经,我心无杂念,一心扑在工作上,对于利益从不多占,对于工作上的人情往来,总是尽量回避,礼金回扣更是断然拒绝。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当上农垦科学院院长后,我总希望能做出一番成绩给别人看,开始变得世故,欲望也不断膨胀。加之平时不太注重党纪国法的学习和思想道德的修养,骄气、霸气、躁气、怨气在我身上逐渐增多,而遵纪守法意识却逐步减少,不该吃的也吃,不能收的也收,生活走向堕落。
总结我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归根到底是萌生了贪欲。贪欲是人最大的劣根,也是一切祸患的根源。在物欲横流的社会,物质的得与失、多与寡成了人们衡量幸福的标准,使得我们许多人(包括我自己在内)的价值观和道德观被严重扭曲,无法抵挡外界物欲的诱惑,不惜代价地去满足自己的欲望,眼见自己堕落消沉,也似乎难以收手,直至走上犯罪道路。
我期望更多的人以我为戒,不要重蹈我的覆辙。我虽因受贿犯罪被判刑入狱,但我要好好改造,加强党纪国法的学习,修炼自己的人格,做到善言、善行,使自己的一切言行合乎党纪国法,心平气和地做一个大写的“人”。只有这样才能不负自己的余生。也只有这样,在将来重获新生后,才能得到他人的拥护和尊重。
忏悔人:蒋菊生
原任职务:海南省农垦科学院院长(正处级)
触犯罪名:受贿罪
犯罪事实:2010年至2015年间,蒋菊生在担任海南省农垦中心测试站站长、海南省农垦科学院院长期间,在工程项目对外承包、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工程队老板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8万元、港币5万元。
判决结果:2016年6月30日,海南省保亭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蒋菊生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退缴的26万元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