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日下午,四川光大公司与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汽”)本着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原则,共同签署了《紧密合作协议》,正式开启紧密合作、共赢互惠的发展模式。
双方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经过友好协商,在垃圾和生物质能利用合作、备品配件采购和技改升级、投资合作、市场开拓等多个领域的紧密合作达成了共识。
东汽在生物质和垃圾焚烧发电汽轮机组、光热发电汽轮机组、高转速驱动汽轮机组、再热式工业发电汽轮机组、亚临界参数工业汽轮机组、特殊设计汽轮机组、中心电站汽轮机组的研发、制造和投运方面具有雄厚的实力和优良的业绩。
本次紧密合作协议的达成,是四川光大项目建设管理领域的一次有益探索,将进一步规范四川光大生物质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设备采购管理,助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