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金沙江金沙水电站水泥采购项目已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能源[2014]975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省能投攀枝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四川省能投攀枝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拟采用金沙水电站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合同的支付。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金沙江金沙水电站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金沙江金沙水电站水泥采购项目已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能源[2014]975号),该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金沙水电站位于金沙江干流中游末端的攀枝花河段上,该河段范围从观音岩水电站坝址至乌东德水电站库尾,天然河道长57km,落差38m,平均比降0.69‰。河段内金沙江由西至东横贯整个攀枝花市区,区间流域面积约13.21万km2。
金沙水电站上距观音岩水电站坝址28.9km,下距攀枝花中心城区(攀枝花水文站断面)10.3km,控制流域面积25.89万km2,多年平均流量1870m3/s,年径流量590亿m3。
金沙水电站正常蓄水位1022m,校核洪水位为1025.30m,相应静库容为1.08亿m3,电站装机容量560MW,最大坝高70.1m,多年平均发电量为25.07亿kW·h。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对金沙水电站建设所需的强度等级42.5中热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42.5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52.5普通硅酸盐水泥的生产、运输至工地指定地点交货及相关的售后服务进行招标。
2.3标段划分
金沙江金沙水电站水泥采购划分为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投标人可对其中任一标段或对两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可以为下列(2)、(3)之一,但其他项必须具备:
(1)依法批准并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
(2)水泥生产企业,年产量80万吨及以上;具备国家及行业颁发的相应的生产及检验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3) 代理供应商,需取得水泥生产企业(年产量80万吨及以上)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代理供应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同一个水泥生产企业只能授权唯一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4)水泥生产企业与其代理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5)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供货;
(6) 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近三年来具备类似水泥供应量的业绩;
(7)投标人不得处于投标禁止期内。
3.2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随时补充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必要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至 2015 年 5 月 28 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在四川省能投攀枝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1号楼1915室 ) 购买招标文件:
(1)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2) 企业生产许可证书(代理供应商提供生产企业的),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3) 代理供应商需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盖单位公章),需包含法定代表人信息、法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5) 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6 月 17日 09时00 分,递交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上发布。同时在易倍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网站上(http://www.sc-nt.com.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能投攀枝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1号楼1915室
邮 编: 617068
联系人: 杨先生
电 话: 028-80583500 传 真: 028-80583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