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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投集团积极探索加强巡察工作

文章来源: 四川能投   发布时间: 2017-06-23 17:33:49   点击次数: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深化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完善国企内部监督体系,延伸监督“触角”、擦亮监督“探头”,能投集团党委制定出台了《巡察工作试行办法》,强化对下级党组织及领导班子的有效监督。按照能投集团党委要求,近日将对所属能投天然气公司、能投新城公司两家二级公司开展首批专项巡察。

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建立机构。成立了由集团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巡察工作,集体研究解决巡察工作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办公室,承担巡察综合协调、制度建设、方案制定、队伍管理、督促检查等具体工作。采取“一巡视一组建”方式组建巡察组,承担各项巡察任务,向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二是健全制度。《巡察工作试行办法》明确了巡察机构和职责、巡查范围、工作方式和权限、工作程序、纪律与责任等。三是强化协调。巡察办定期向巡察组跟踪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工作指导。巡察组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监事办等部门定期会商,加强工作协调和沟通。将巡察作为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要求巡察对象主动配合,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畅通情况反映渠道。

建强巡察队伍。一是配齐力量。巡察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是实施巡察的第一责任人,并建立巡察组组务会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重要事项。巡察工作组工作人员从集团及所属公司纪检部门、组织部门、监事会及相关业务部门选调。二是提升能力。强化巡察组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学习,

深入研究巡察工作规律和办法,重点培训谈话、查阅等工作技巧。三是严明纪律。要求巡察工作组牢固树立“应当发现的重大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意识,并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制度规定。巡察工作组不干预巡察对象的日常工作,不处理与巡察内容无关的具体问题。

创新工作方法。一是问题导向。巡察前,巡察办向纪检监察、组织信访、审计财资、生产经营和建设管理等部门了解巡察对象的有关情况。巡察中,综合运用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走访调研等方式发现和收集问题,做到刨根问底、摸清实情,并梳理分类、建账归档。二是覆盖全面。根据集团巡察对象众多、管理片区广的特点,按照集团党委巡察全覆盖的要求,对巡察对象一个任期内的工作至少巡察一次。三是突出重点。重点关注巡察对象执行党内规章制度和其他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四风”问题等,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内控制度等有法不依、有章不循问题。

强化成果运用。一是分类移交。巡察结束后,巡察工作组及时提出巡察工作成果运用分类落实建议,巡察办汇总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问题性质分别移交集团纪委、党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处理。有关单位和部门收到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后,及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巡察办反馈办理情况。二是督促落实。巡察对象对反馈意见必须逐条落实,及时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三是逗硬奖惩。将巡察结果和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对巡察对象领导班子评价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在领导班子调整、干部选拔任用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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