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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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私’字在作怪,一个‘贪’字在膨胀

——福建省南安市委原书记骆国清案件警示录

文章来源: 四川能投   发布时间: 2016-06-02 14:03:14   点击次数:

“2013年7月21日晚,当我踏进审查室那一刻,真是天崩地裂,整个人都彻底崩溃了,泪流满面,悲痛欲绝……悔恨交加。”骆国清在悔过书中写道。其实,当骆国清指使其司机驱车在泉州后渚大桥以100多公里时速仓惶逃窜,最终被拦截带走之时,其内心已然崩溃。 

在接受审查的日子里,骆国清终日以泪洗面,短时间内交代出其在任职期间收受多名企业主1300多万元钱款的事实。2013年12月,骆国清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2015年1月9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骆国清有期徒刑15年,没收犯罪所得。 

向组织交代完一切,骆国清一身轻松。“组织上对我的查处,是正确的,应该的。要不然在我的晚年生活中,直到我生命终结前,我将是恐慌的,不得安宁的,会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 

难舍“衣锦还乡”情结 在讲排场比阔气的路上越走越远 

1973年,21岁的骆国清刚一入伍,就立了三等功,并光荣地入了党。从军24载,他从最普通的战士成长为副师职领导干部。 

据骆国清回忆,当时他转业后可以选择去北京,也可以选择去部队所在地,但他却依然决定回泉州老家。“闽南人常说,回家可以光宗耀祖、出人头地,任一官半职能为家人和朋友办一些事。”这成为骆国清心头挥之不去的情结。 

如愿回到家乡的骆国清受到组织上的重用,历经多岗位多职务锻炼。2005年,他被任命为泉州南安市委书记,成了主政一个县级市的“一把手”。当时骆国清怀着干事创业的激情,提出招商引资创业工程,在较短时间内使南安市财政总收入排名全省第二。这本得益于全体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可骆国清却认为,取得这样的成绩全靠他这个“一把手”,因此,“走到哪里都到处显耀自己的能量和作用”。 

骆国清躺在功劳簿上,逐渐滋生出享乐和拜金思想。而由于年龄等原因,骆国清认为自己“再往上升可能性很小”,已然是“船到码头车到站”。是该一如既往地干好工作、做出成绩,还是选择保持现状“不上不下”,多考虑自己晚年生活该怎么过?这两种想法在骆国清心中徘徊不定。 

工作上冲劲不足、干劲减退,但接待应酬的时间却多了起来。当时很多企业家在南安投资创业,骆国清常被邀请参加南安或泉州同乡会等活动,经常到外地参观考察。住的是星级酒店、吃的是山珍海味、享的是高标准接待,听的是酒桌上恭维人的甜言蜜语,这让骆国清“顿时觉得飘飘然忘乎所以,身价好像高很多,本来虚荣心就比较重,(听到恭维话后)感到很中听、很舒服。” 

听惯了奉承话,享惯了“清福”,骆国清思想觉悟渐渐退化,讲排场、摆阔气成了他的一大追求。他在南安的公务接待和私人宴请繁多,接待标准一年高过一年。回家过年他都要讲排场——孩子们的拜年红包别人如果给500元,他就要给1000元。平时参加企业的公益慈善事业、各种救灾活动,骆国清认为这是给企业家个人捧场、给他们面子,要让企业老板感谢他、赞扬他。后来接受调查的骆国清回想起这些过往,不由在悔过书中写道:“这是多么幼稚、多么可笑。” 

第一次破纪“彻夜难眠” 猖狂时“开门迎客” 

“我反思第一次收钱时的心情是非常复杂的,(内心)斗争十分激烈,那时确实非常害怕。”当时,一名企业老板来到骆国清家,聊了半个多小时后,从公文包中拿出一包钱塞给骆国清。双方在客厅里推来推去,折腾了五六分钟。 

“我知道你是军人出身,爽快耿直,但你不要做不食人间烟火的正人君子,这样将来你在这里连一个朋友都没有。”“好吧,这算是向你借的,下不为例。” 

据骆国清回忆,当晚他彻夜难眠,一边是烫手的钱,像随时可以爆炸的定时炸弹,另一边是企业老板的所谓“感慨之言”。“结果我听了老板的谗言,有了第一次必然就会有第二次,接二连三收了别人的钱,走向了犯罪的不归路。” 

起初,大部分行贿者抱着投石问路的心态,以曾经的战友、朋友的名义,逢年过节向骆国清送一点小礼品、小红包示好。骆国清将别人送钱的举动当做“是对我的敬重,是兄弟朋友之间的感情”,他对这些“小礼小钱”没当回事,认为这是“经济活跃地区的潜规则”。当行贿者发现骆国清并非不食人间烟火,便纷纷使出浑身解数,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向骆国清送钱送物。 

南安本为侨乡,一些企业老板在香港、澳门等地谋事创业,每逢年节才回乡省亲。骆国清就任南安市委书记后,也经常带队去港澳等地。一到目的地,骆国清除了正常的走访、会议之外,哪儿都不去,就待在下榻的酒店中“开门迎客”。 

骆国清回忆说,当时人来了一批又一批,酒店房间内堆满来访者送的礼物和“茶水费”。客人走后,骆国清都不记得哪个礼物是哪位送的了。好在送礼的人也有“心机”,往往会在礼品袋内放上个人名片,以便领导“审阅”。 

为了体现“关心”,过年期间,成了骆国清一年中最忙的时候。每年初一到十五这些天,骆国清马不停蹄,走访于各乡镇回乡省亲者家中,换来的又是各位送上的一捆捆钞票。 

“以前烟酒茶等礼品都不要,而这时对企业家馈赠的礼品、手表、金首饰等贵重物品都收,最后发展到对企业老板送来的几万元、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钱也收,丧失了原则,丧失了方向,丧失了人格,触犯了党纪国法。”骆国清在悔过书中说道。他在用地审批、项目开发、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拿人手短”,一次骆国清接到关于一个违规开发项目的通报,却并没有派人去调查处理,采取措施挽回损失,原因就是,他收了老板的钱。 

南安商人吴某,为求得骆国清支持帮助,取得某旧城改造项目,先后7次送给骆国清180万元人民币、100万元港币。 

长期纵容,弟妹等只把他视作“摇钱树” 

骆国清的弟弟长期打着骆国清的招牌,在南安地界承揽电杆广告牌项目。有一次骆国清弟弟得知某企业新投资了一个房地产项目,就直接打电话给企业老板,直言“我是小骆,你的新房广告给我做!”该房地产老板不明所以,就问“你是哪个小骆?”骆国清弟弟立即怒气冲冠,叫嚣道:“我是小骆你都不知道,你还要不要在南安混了!” 

有一次,南安商人吕某想拿下一块11亩多的工业用地盖厂房,奈何“朝中无人”,后来通过某副镇长从中撮合,认识了骆国清的妹妹。骆国清妹妹开口便是100万元。骆国清办妥此事,吕某将100万元如数奉上,骆国清让妹妹代为保管。 

然而,“人走茶凉”的不单单是一些曾被骆国清视为“兄弟朋友”的行贿者,更让纪律审查人员扼腕叹息的是,由于骆国清对弟弟妹妹的长期纵容、疏于管教,其弟妹只把他视作“摇钱树”,“关键时刻”竟毫无手足之情。 

当纪律审查人员让骆国清的妹妹退出这100万元贿金时,其妹撒泼抵赖,大叫着说“你们把我关起来吧,骆国清的事和我没关系,我没钱!”在退赃期间,骆国清的各位兄弟姐妹个个对退钱之事避如蛇蝎。 

骆国清被羁押于福建省第二看守所后,监管干警告诉调查人员,他时常“一日三哭”。骆国清所哭的不仅是面对法律惩罚时的恐惧,更是对那些兄弟姐妹失望与心冷。 

从“一线选贤”变质为“金钱开道” 选人用人的天平严重失衡 

选人用人历来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骆国清在悔过书里写道:“我到南安后,提出要在经济发展一线、项目建设一线、矛盾调处一线选拔干部。刚开始确实是这样做的,当时干部群众反映较好……但后来丧失党性、违背了组织原则,在干部任用事项上听从各方打招呼。”骆国清说的各方打招呼的人,就是他所谓的一些朋友。 

南安人洪某,应骆国清的邀请回乡置业,双方熟络之后,洪某就向骆国清提出帮助他的一个兄弟、南安市公安局某领导提拔一下,酬劳100万元。骆国清见“兄弟”开口,本着“兄弟的兄弟就是自己兄弟”的认识,欣然应允,在短时间内就落实了此事,各方皆大欢喜。 

有其一就有其二,骆国清在南安任职的这些年间,经过各位经商的“兄弟朋友”推荐,以钱开路而得到提拔的大小干部就有十数人之多。 

上梁不正下梁歪,对于那些买官的干部而言,用巨资得来的位置一旦到手,必然想方设法收回成本或是通过各种方式回报出资的企业老板。这样的干部又怎能履好职尽好责,真正为群众办事?在骆国清案发后的一段时期内,南安相继出现多起窝串案,骆国清在位时的胡作非为难辞其咎。 

骆国清在这些别有用心的“朋友兄弟”金钱攻势下,在所谓“哥们义气”的口蜜腹剑下,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人牟取私利,失去了最起码的公平正义,也失去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的操守,换来的只能是无尽的悔恨和泪水。 

案件剖析 

分析许多贪官的堕落轨迹,都能发现其“哥们朋友”推波助澜的身影,骆国清一案正是其中典型。 

骆国清在担任南安市委书记后,手握重权,成为别有用心之人“围猎”的对象。这些人挖空心思与骆国清套近乎,从请客吃饭、登门送礼开始,察言观色,投其所好,步步为营,最终把骆国清拖下水。令人遗憾的是,骆国清并没有把“慎交友”当回事,甚至见有利可图便欣然就范,与“狐朋狗友”一拍即合,把党纪国法抛在脑后,等待着他的必然是身败名裂的结局。 

领导干部与什么人交往、怎样交往,往往成为考察其志趣、境界和追求的“晴雨表”。广大干部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 

“前车之覆轨,后车之明鉴。”骆国清一案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对那些怀着个人目的拉拉扯扯、搞感情投资的人,对那些特别敢花钱、特别能套近乎的人,对那些趣味庸俗、社会关系混杂的人,领导干部一定要保持高度警觉,绝不能被别有用心之人迷惑、利用。只有时刻保持清醒的辨别力和坚定的自我控制力,才能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让那些投机取巧、四处钻营的人无处得利,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出正能量。 

骆国清悔过书 

2013年7月21日晚,当我踏进审查室那一刻真是天崩地裂,整个人都彻底崩溃了,泪流满面,悲痛欲绝。我悔恨交加,我辜负了党对我长期的培养教育,我不配是一名4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更不配是一个市委书记。 

我是1973年入伍参军的,整整24个年头,从一名普通战士成长为副师职领导干部。到南安市工作以后,我抱着满腔热情要干出一番事业,提出招商引资创业工程,在较短时间内使南安的财政总收入排在全省各县(市、区)第二位。这本应该归功于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但我却错误地认为这主要是靠“一把手”的作用,取得成绩主要是因为自己,走到哪里都到处显耀自己的能量和作用,躺在功劳簿上,滋长了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思想。 

这个时候,我的思想认识和觉悟逐步下滑,开始蜕变。我认为自己的工作成绩再突出、贡献再大,由于年龄因素,想再往上提升的可能性很小,已经是“船到码头车到站”,还是该考虑晚年生活该如何过。这时候的思想认识出现了波动,使我在看待问题、处理问题上灵活性大于原则性。工作中冲劲不足,干劲减退,感到精神疲倦。 

但在这个阶段,接待应酬占用的时间却多了起来,我常受邀去参加南安或泉州同乡会活动,以及到外地参观考察企业。企业老板都非常热情好客,住的是星级酒店,吃的是山珍海味,都是高规格的接待,酒桌上说的都是恭维你的好言好语,让我顿时觉得飘飘然,忘乎所以,身价好像高很多,本来自己虚荣心就比较重,(听到恭维话后)感到很中听、很舒服。 

正是这种状态让我的思想觉悟有很大变化,看问题逐渐失去辨别能力。以前烟酒茶等礼品都不要,而这时对企业家馈赠的礼品、手表、金首饰等贵重物品都收,最后发展到对企业老板送来的几万元、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钱也收,丧失了原则,丧失了方向,丧失了人格,触犯了党纪国法。更为可恶的是,这些企业家给我送钱,并不是因为与我感情有多好,其实都有目的,是地地道道的权钱交易丑剧。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我)接二连三收受了企业老板的钱,走向了一条犯罪的不归路。我悔恨万分,决定深刻剖析犯错的原因和危害: 

私心严重、以我为中心。当年从军队转业,我可以转到北京,也可以转业在部队所在地,但我依然决定回泉州老家。闽南人常说,回家可以光宗耀祖,出人头地,任一官半职能为家人和朋友办一些事情。我是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特别是到南安任职后,对兄弟姐妹、亲戚朋友管教不严,让他们做了一些项目,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我自己也在项目建设、土地利用、干部提拔中,为他人、为企业家打招呼,办事情,收了企业家的钱和物。 

虚荣心强、爱面子思想严重。在南安这几年公务接待和私人宴请繁多,接待标准一年比一年高,喜欢讲排场、摆阔气,造成严重铺张浪费。比如,接待外商经贸考察团、每年请南安籍部分公务人员,都严重超标准接待,群众很有意见,社会影响很不好。平时参加企业的公益事业、慈善事业和各种救灾活动,我错误地认为这是给企业家个人捧场、给他们面子,让企业老板还要感谢我、赞扬我。这是多么幼稚、多么可笑。 

工作浮躁、好大喜功。这几年,虽然在南安做了一些工作,但自己工作作风不扎实,提出了一些不切实际的空口号,连招商引资创业工程的一些项目也存在实际到资率低、发展后劲不足、能耗高污染重等问题。基层乡镇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就医就学等保障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群众意见较大,我没有及时化解,导致信访问题突出。 

违背组织原则、买官卖官。我到南安后,提出要在经济发展一线、项目建设一线、矛盾调处一线选拔干部。刚开始确实是这样做的,当时干部群众反映较好,包括老干部也比较满意。可是后来我丧失了组织原则,听从各方面打招呼、企业家说情。比如,某商会会长为了帮助他的朋友提拔任用,以及今后找我办事,送给我100万元,我竟然胆大妄为地接受,现在想起来都很害怕。 

无视党的纪律、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自己思想滑坡,为企业老板办了不该办的事,收了不该收的钱物。无视党的纪律,经常是说一套做一套,口是心非。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由于自己的蜕变,对干部教育不严,教育不力,管理松散,致使一些干部也变质,出现违纪违法问题。这都是我的责任。 

践踏宗旨意识、损坏党的光辉形象。虽然平时也组织政治学习,但往往是摆摆样子、走走过场。因此,服务群众的意识逐步淡化。我的主要精力放在了忙吃喝、拉关系、为企业家办事、收受企业老板的钱,成为地地道道、以权谋私的腐败分子。我痛心,我悔恨!我愿意谢罪,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我天天忏悔,天天反思。由于自己忽视了政治理论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造成了严重的享乐主义思想,实际上就是一个“私”字在作怪,一个“贪”字在膨胀,真是可悲可恨!我走上犯罪道路,害了我爱人和孩子,我一直在向她们忏悔赔罪。当初爱人生孩子时我在外地参加军训,没有人照顾她坐月子,此后她落得严重的“月子病”,我一辈子为这事非常内疚。回泉州工作后,也经常顾不上她们母女,本想我退休后再做补偿,没有想到我走到今天这个地步,这都是我的罪过。 

这次组织上对我的查处,是正确的,应该的,也是及时的。我罪有应得,要不然在我的晚年生活中,直到我生命终结前,我将是恐慌的,不得安宁的,会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 

处理结果:2013年12月,骆国清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2015年1月,骆国清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犯罪事实:骆国清利用职务便利,在用地审批、项目开发、企业经营、人事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09.3万元;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计143万元、港币122万元、美元21.8万元、新加坡币0.5万元、黄金2000克。 


简历:骆国清,男,汉族,福建惠安县人,1952年11月出生,在职教育大学学历,1972年12月入伍,1973年12月入党。曾任泉州市清濛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泉州市政府秘书长,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南安市委书记,泉州市委常委、南安市委书记,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泉州市委副厅级干部,2013年1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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