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对被告人赵涌涛受贿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赵涌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扣押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涌涛在担任中共乐至县县委书记和简阳市市委书记、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70余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赵涌涛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的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真诚悔罪、积极退赃,依法从轻处罚。
文章来源: 四川能投 发布时间: 2016-07-01 15:12:35 点击次数: 次
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对被告人赵涌涛受贿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赵涌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扣押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涌涛在担任中共乐至县县委书记和简阳市市委书记、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70余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赵涌涛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的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真诚悔罪、积极退赃,依法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