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身为治污者的环保工作人员追寻“铜臭”而去,与排污者沆瀣一气,为人民服务就难免成了“喂人民服雾”。当良知在金钱的腌渍下萎缩,他们的人生就注定将在铁的纪律面前归于黯淡。
2015年以来,浙江省桐乡市在重拳治污的同时,狠下决心严查“黑”、“臭”现象背后的腐败问题。全市环保领域共有3名领导干部和5名中层干部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当地百姓在拍手称快之余,对身为治污者的环保工作人员为何反被治理对象“污染”充满了疑问。
被盯上的环境执法权、环评审批权
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环保法规和数据标准的出台,环保局这个曾经的“清水衙门”逐渐掌握了一批实权。其中,尤以环境执法权和环评审批权最为“耀眼”。前者决定了对排污企业是否处罚、如何处罚,后者更是一项决定企业能否上马的“生杀大权”,成为了人人紧盯的“香饽饽”。
浙江省桐乡市环境监察大队原大队长王小龙清楚手中的权力有多大、肩头的责任有多重、群众的期许有多高,但面对金钱的诱惑,一切都被他抛诸脑后。
从2006年任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一职后,王小龙的心思就没有放在工作上。买房、装修、炒股,这些事情不仅占用了他大量的精力,也使他感到工资收入有些入不敷出。为解囊中羞涩,王小龙先后向一印染企业老板贾某借款20万元。印染企业本就是排污大户,对于王小龙的借款要求,贾某哪有不答应的道理。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对于贾某这个债主,王小龙在执法过程中自然是硬不起来。据王小龙自己交代,对于贾某的印染企业“在COD(即化学需氧量,是衡量主要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指标)指标超标排放的监管上有放松,处罚的时候也会处理相对轻点”。贾某也承认:“在平时抽查污水处理的相关数据的过程中,王小龙也是关照我的,尽量让我们达标。”
2009年,贾某的印染厂被市环保局查到COD指标超标排放达30%。贾某心知,“如果按照环保处罚标准的话,COD超标这么多比例是可以罚款5万至50万元的”。于是他赶紧找王小龙商量,并将5万元现金塞到了王小龙手中。于是,在王小龙的“帮助”下,贾某的印染企业只被罚款5万元。
5万元的偷排成本,自然是管不住排污企业。见小利而忘大义,王小龙收受市内数家排污企业的行贿金额不过16万余元,但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环境损失已无法估量。在王小龙的悔过书中,提到最多的人是“老百姓”,提到最多的词是“对不起”,然而这样的悔悟已经太迟。
2015年11月,王小龙因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心理防线在人情攻势下崩溃
“当初有几个老板拿着整捆的钱来,被我当场扔出去的。后来经常去企业检查工作、一起吃饭等打交道多了,混熟了,便拉不下脸来了。慢慢的,也就收下了。”说这段话的人,是桐乡市环保局原副局长朱生泉。
在审查人员找到朱生泉时,他在随身的提包中放着一万余元现金。一问才知道,2014年底朱生泉女儿结婚时,本地某植绒厂老板姚某送给他20条高档香烟,这些钱是香烟的折价款,说是“打算”上交的。此时离其女儿结婚已经过去了近半年,真想上交的话,早就可以交了。但朱生泉时刻备着这1万余元现金在身边,既不退也不交,可见姚某的这份“人情”一直压在他心头,令他纠结万分。
不退,是因为朱生泉收受姚某财物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且不说“人情”难却、“面子”难驳,就算退掉这一次也是于事无补。不交,是因为2015年以来身边的下属、同事已有多人被纪委立案审查,他心中惶恐之余更是不敢暴露出任何一点违纪迹象,以免被纪委逮着“由头”顺势彻查。这种既懊悔又抱有侥幸、既绝望又心存不甘的纠结情绪一直折磨着他,以至于熟悉朱生泉的人发现他在案发前明显消瘦了一圈,白发也迅速增加。
在悔过书中,朱生泉这样写道:“开始逢年过节收些鸡鸭鱼肉之类的,后来别人送VCD等电子产品也收,小节问题失守,大堤就有垮塌危险……到环保局工作后,整天跟企业打交道,一些老板想尽办法给我送这送那,逐渐对一些以拜年为名送来的财物习以为常了。”
2015年10月,朱生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纪检组长不抓监督抓业务身陷“污流”
纪检组担负着对驻在部门监督执纪的重任。但桐乡市纪委驻市环保局纪检组长邵兴明却不以纪检干部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手上没有“打铁”的硬功夫,心中也没有拒腐的定力,一心想要插手业务工作。这不仅使监督缺位而害了他人,最终也让他自己身陷腐败污流。
2013年担任桐乡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市纪委派驻市环保局纪检组长的邵兴明,在大家都忙着清理纪检组职能的时候,他却把环境规划、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污染行业整治、固体废物管理等“半个环保局的摊子”都揽在了自己手中。当环保领域一些违纪人员都纷纷收手的时候,他却在大肆收受企业主的财物。
虽然旁人对邵兴明如此行径感到十分意外,但邵兴明自己却很清楚,之所以走到这一步主要是因为心态失衡。在内心深处,他从没有以自身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而感到自豪,反而一再觉得自己当这个纪检组长是被冷落、被轻视、被“边缘化”了。看到别的领导干部手握权力,他感到十分羡慕,所以一心想要插手驻在部门业务工作。
2015年初,市纪委对邵兴明的岗位作出调整,确定他不再担任纪检组长职务。但他却没有因此感觉到失落,反因认为从此可以放开手脚“抓业务”了。在悔过书中,他写道:“近年来,本人只对业务工作感兴趣,对党建、纪检工作不重视……所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相关规定陆续出台以后,形势有了较大的变化……但我还是糊里糊涂跟着感觉走,最后滑入泥潭,难以自拔。”
市纪委在审查时发现,邵兴明的腐败问题,正是与他揽到手的污染行业整治工作有关。对排污企业而言,一旦列入关停名单那只有死路一条。着急上火的企业主纷纷找到牵头主管这项工作的邵兴明,恳请他帮忙“支招”,这个过程中自然少不了大量的奉承、吹捧以及一定的“心意”。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的邵兴明开始飘飘然,很享受这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心情畅快之下,他想尽办法帮助一些企业从关停名单划入整改名单,结果破纪破法,迅速沉沦。
2015年10月,邵兴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