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你们找我了解情况以后,我这几天就再没有睡着过。有时会到成都,在儿子睡着以后,坐在他床边,静静地看着他,也许以后就没有这样的机会了。好好的一个家,就因为我毁了,如果我以前不那么贪财,该多好!”
作为唯一出人头地的家庭成员,蔡进国曾是家人的骄傲。1985年,蔡进国21岁中专毕业后在四川省原眉山县民政局参加工作,其后从普通工作人员到乡长、乡党委书记、局长,一路仕途平坦。
然而,他却不满足于此,在担任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90余万元;以他人名义,通过“穿马甲”、找代理人、围标串标等方式,承揽有关工程项目,非法获利200余万元。他所谓的“爱财之道”却诱导他走向了违纪违法的深渊……
索要回扣 积累“本金”
2005至2010年,承建商李某先后中标4个乡镇的瀑电外迁移民安置房工程和3个道路建设工程,这7个工程建设过程中,蔡进国从各方面给予了李某无微不至的“关照”。其后,在多悦镇两河口水库道路工程的招标中,蔡进国更是“无偿”助李某顺利中标。这让李某非常庆幸遇到了一位“清廉”的领导干部。
直到2009年的一天,蔡进国将李某约到了一个茶楼,东拉西扯了半天,看似闲聊,李某还是听出了蔡进国的言外之意——要好处费。不过,李某假装没有听懂,最后两人不欢而散。可是,没过多久,蔡进国又约李某见面,这次“聊天”就更加直截了当,李某见无法回避,就说:“蔡局,按照惯例,一般都是3个点,你看满意不?”蔡进国显然不会满足,说:“这样,9个点,7个项目总合同价的9%!”李某非常震惊,但是想到蔡进国给予他的帮助,以及自己还有3个工程没有完工,只有忍气吞声地答应了。最后,按照蔡进国事先计算好的金额,李某支付了115万元的回扣款。
大揽工程 当上“老板”
失去了约束,贪欲从不会止步,只会愈发膨胀。看见承建商大把大把挣钱,蔡进国也不再满足于拿回扣,他要自己做工程,当“老板”。
2009年,蔡进国以从李某处索要的11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安排其远房表弟袁某以眉山崇仁建筑工程公司名义承揽扶贫移民工程,自己则当上了运筹帷幄的“幕后老板”。随后几年,蔡进国亲自运作,通过找人围标串标,先后获得16个村总价2000余万元的扶贫开发项目工程。在外,袁某是“搞工程”的大老板,而实际上,他只是蔡进国手中的“牵线木偶”。所有工程款实际由蔡进国掌控。截至案发,蔡进国共获利润200余万元。
蔡进国非常清楚,公务人员不能违规经商、办企业,但他却能找到“理由”自我安慰,他认为这些扶贫项目拿给别人做还不如自己做,这样还能避免偷工减料,保证工程质量。但事实上呢?为了节约成本,赚取更多利润,在蔡进国的授意下,袁某承建的16个村道建设项目中,15个村的道路厚度均比合同约定的标准少了2厘米。
权钱交易 终陷囹圄
2010年,华升房地产开发公司郑某租了一块地,用于打造苗木基地和旅游开发,但由于位置偏僻,道路不通,郑某找到了蔡进国,希望能给予道路交通方面的支持。蔡进国答应了郑某的请求,最终村委会确定由华升房地产开发公司来承建道路修建项目。就在施工前一天,郑某接到了蔡进国的电话,蔡进国告诉她,这个项目是由袁某去省上“跑关系”要到的,希望能让袁某来修建。郑某考虑到只要路能修好就行,就答应了蔡进国的要求。
2012年春节,郑某准备了10万元给蔡进国“拜年”。2012年5月,蔡进国又以“到省里面跑项目跑资金,开销比较大,还差四五万”为由,向郑某索要“赞助费”5万元。当然,“赞助费”不会白出,在蔡进国的帮助下,郑某于2013年获得7个村的蜜柚苗、绿化苗供应等320余万元的扶贫开发项目。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蔡进国所谓的“爱财之道”,在为他短暂带来门面6间、库房600余平方米、土地使用权1000余平方米等财富之后,还为他带来了牢狱之灾。目前,蔡进国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执纪者说】
每个人都有欲望,做人成功与否,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看你控制了欲望,还是欲望控制了你。作为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的一把手,蔡进国面对权钱诱惑,没有想到人民的利益,没有担起权力背后的责任,而是利欲熏心,甚至知法犯法,大搞权钱交易。这一切,都源于他党性的缺失、信念的动摇。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坚定理想信念是安身立命之本,一定要把党性修养作为终身的必修课,始终牢记党员身份,牢记党员义务,牢记“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炼就思想上的金钟罩、铁布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