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人:王志坚
●原任职务:江苏常州武进区广播电视台下属单位常州市超越影视节目制作有限公司经理
●涉案罪名:贪污罪
●判决结果:2014年12月16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犯罪事实:2004年至2009年,王志坚在担任常州市超越影视节目制作有限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收不入账、多收少缴等手段,侵吞广告费人民币438637元。
站在一个完全陌生的人生路口,回头看看自己走过的人生历程,有过奋斗有过徬徨,有过欢乐有过忧伤,有过成功有过挫折,但如今为何在事业和家庭都正走向美满的时刻,自己却迎来了有生以来最大的挫折,走向了犯罪的道路,血淋淋的沉痛教训就摆在面前,情何以堪!要回顾总结这灾难性结果产生的根源,需要从自己灵魂深处来剖析查找原因。
第一点,是价值观扭曲变形,财富、金钱占了上风。人存在的价值是什么,肯定不完全是财富,但受社会、周围不良风气的影响,潜移默化,我的价值观中,金钱、财富上升到了第一位,忘记了手中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个人私欲极度膨胀,人生目标发生严重偏差,隐患也就这样从心底里种下了。
第二点,是对法律法规学习严重缺失。由于长期习惯于忙忙碌碌的事务工作,虽也算敬业负责,但由于思想上放松了对学习的要求,特别是放松了法律法规的学习,法律意识淡薄,对违规与犯罪之间的界限不够清晰,心存侥幸心理,以为打打擦边球没关系,哪知常在河边走难免有一天要湿脚的。对某些社会丑恶现象不能认清其本质,思想犹豫摇摆,那么想“出淤泥而不染”就是不可能了。
第三点,是自己耳边的警钟未能长鸣。虽然我也经常听廉政教育课,参加警示教育活动,但只停留在形式和表面,没有跟我从事的岗位工作相结合,加以对照,没有触及灵魂,往往当作故事听,当作故事看,廉政这根弦一直处于松弛状态,因而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第四点,是未能算好两本账。一本是社会账。自己的行为,辜负了组织的信任和培养,辜负了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和支持,更辜负了妻子女儿、家属亲友的期待,让他们在世人面前抬不起头来,情感的创伤恐怕这辈子也无法弥补,每想至此,眼泪禁不住要掉下来,这份亏欠这一辈子恐怕永远也还不上了。第二本是经济账。我本来收入就不低,家庭条件也还算不错,单位薪酬较高,从现在算起到退休还有十几年,其间有近300万元的收入,后面还有退休金,就为了那一点小利,导致现在一切都没有了,还得失去人身自由,这本账如何算得过来?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痛定思痛,我觉得唯有抛弃幻想,配合检察机关调查,查找和清洗灵魂深处的污垢,不怨天尤人,不消极懈怠,真诚认罪悔罪,以百倍的决心,千倍的努力来争取再次获得亲人的认可,获得社会的接纳。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在有生之年为祖国昌盛再尽绵薄之力,为妻子女儿再尽为夫为父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