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都是我在纪检部门和检察机关主动供认的,我都没有异议,不用再一一举证和质证了吧……”
近日,备受关注的海南省琼海市委原副书记陈列雄涉嫌受贿900余万元一案,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审。面对检方指控,陈列雄似乎有点不耐烦,认为自己已经全部认罪,直接定罪处罚即可,开庭审理太过“形式主义”。
据检方指控,2002年至2011年期间,陈列雄利用其担任琼海市嘉积镇镇委书记、琼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849万元人民币和80万元港币。
“是我打电话要求家人不得来旁听的,我怕他们再次伤心,也觉得没有必要。”《法制日报》记者在庭审中注意到,陈列雄身穿粉色T恤和黑色西裤出庭,尽管穿着精神得体,但现年62岁的他已头发斑白,神情看起来也有些失落,还特意交代家人不得旁听,让他“安静地”接受审判。
曾是海南“明星官员”
1954年3月出生的陈列雄,是澄迈县人,1970年9月参加工作,1988年到琼海市工商局任职。4年后,陈列雄任琼海市工商局副局长,开始了他从政之路。
据介绍,1992年至2014年,陈列雄历任琼海市工商局副局长、琼海市温泉镇委书记、琼海市委常委、嘉积镇委书记、琼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琼海市委副书记(正处级)等职务。2014年办理退休。
在庭审中,《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陈列雄曾是海南的“政治明星”,为中共十五大代表,荣获过“全国十佳人民满意公务员”“全国优秀乡镇党委书记”“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曾在短短3年间里,两度登上人民大会堂向中央领导和全国人民汇报工作。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明星官员”,在退休一年后被调查。2015年4月23日,因为涉嫌受贿罪,陈列雄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6日被依法逮捕,并开除党籍和取消退休待遇。
据指控,在接近10年的时间里,陈列雄利用其担任嘉积镇镇委书记、琼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849万元人民币和80万元港币,在海口“国瑞城”购买了两处商铺。
协助中标抽百万回扣
在举证质证阶段,检方对陈列雄的22宗受贿事实一一进行指控,其中,帮助公司及个人在招投标、工程建设、手续办理等方面占了12宗,共收354万元人民币和50万元港币。
2004年,琼海市嘉积镇建设镇政府综合图书馆,王会雄找到时任琼海市嘉积镇委书记陈列雄,请求他能在工程项目上给予关照。后王会雄挂号的琼海朝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加投标。
“在陈列雄的帮助下,我们顺利中标了嘉积镇综合图书馆及附属工程项目。在工程动工后,我先后两次共送给陈列雄100万元表示感谢。”王会雄告诉办案人员。
2009年底,海南世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琼海市潭门镇工业园区购买了一块面积为110亩的土地用于项目开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廖学勤找到时任琼海市委副书记陈列雄帮忙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并许诺给予好处费。
陈列雄答应后,廖学勤便送给他60万元。不久,陈列雄帮助廖学勤顺利办理了该地的过户手续。2010年年初,廖学勤又送给陈列雄40万元。
据坊间传闻,陈列雄一直担任琼海市温泉镇、嘉积镇“一把手”,并于2003年担任琼海市委副书记,手握实权。有人想要拿到琼海的工程项目,必须要经过他。每一次帮忙“说话”,他都会收取1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的“回扣”。
解决土地问题收感谢费
了解陈列雄的人都知道,陈列雄在琼海市官场近30年,积累了各方面的人脉关系,加之他还掌握着实权,很多人找他去摆平拆迁、土地等难题。
海南永金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由何纪远担任法定代表人。2002年4月2日,在时任琼海市委常委兼嘉积镇委书记陈列雄的帮助下,海南永金制药有限公司向嘉积镇购买了80亩工业用地建设制药厂。
在该地拆迁过程中,何纪远找陈列雄出面帮忙清理地上的附属物等事宜,陈列雄答应帮忙,并亲自出面协调。之后,海南永金制药有限公司更名为海南永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永金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并将上述土地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开发了房地产项目。
“2012年4月18日,陈列雄的小舅子王新国来买房,陈列雄便打电话给我。考虑到他曾经帮过我,我只好答应给他打折。王新国以133.2184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房子。”何纪远称,他还把这笔购房款送给陈列雄,做了顺水人情。
2010年,海南新秀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拟购买该公司所属的一块土地,因该块土地需要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变更原用地批文内容才能挂牌出让。为此,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郭贤钊请求陈列雄帮忙,帮助该公司中标及协调处理青苗补贴、搬迁等事宜。
2011年,郭贤钊先后送给陈列雄150万元。经陈列雄出面协调,海南省国土资源厅重新下发批文,琼海市相关部门也及时组织土地挂牌出让,该公司顺利中标,取得了土地使用权。
辩称自首立功应轻判
据检察官在庭上披露,陈列雄不仅插手工程建设、土地拆迁等领域,还插手干部选拔、干扰组织人事任用,造成不良影响。
2010年,为得到陈列雄的提拔,梁平波多次邀请陈列雄吃饭,并送给陈列雄10万元;2011年9月,琼海市乡镇换届,陈列雄主动向市委主要领导推荐,帮助龙登甲顺利当选嘉积镇副镇长。龙登甲事后一次性送给陈列雄30万元。同时,陈列雄还收受潭门镇镇长杨骏等3人共40万元。
“到案后,我认罪态度良好,主动交代了全部受贿事实,包括纪检部门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应当认定为自首。同时,我还检举揭发了其他职务犯罪行为,并查证属实,应当构成立功。”在法庭辩论环节,陈列雄辩称。
陈列雄还称,他虽然办事收钱了,但每一次办理请托事项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没有其他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而且,他已经答应将他所购买的两处商铺卖掉,将所得款项上缴给国家,应当视为全部退赃,应当减轻处罚。
检方称,根据相关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才能以自首论。陈列雄不构成自首。目前,还不清楚陈列雄是否检举揭发他人,有待进一步查证。
“因为放松了对思想观念的改造,没有经受住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犯下了大错。我对不起组织的培养和信任,对不起社会,对不起家人,我愿意认罪服法。”在最后陈述中,陈列雄说。
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