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检察院查办并提起公诉的广西德保县原县委书记谢德强涉嫌受贿犯罪一案在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谢德强涉嫌受贿1430万元和黄金400克。法庭将择日宣判。
经查,2006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谢德强先后利用其担任西林县、德保县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非法为他人在工程招投标、工程承揽、职务保留和调整、商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共计1430万元和金条2根共计400克。谢德强归案后退出赃款共计294万元。
在工程领域,谢德强分别为某建筑工程公司德保分公司负责人王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德保分公司负责人盛某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使王某所在公司、盛某所在公司成功中标并得以承建德保县多个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于2011年至2014年间先后7次收受王某送的现金860万元和200克的金条1根;于2012年至2015年间先后10次收受盛某送的现金330万元。于2009年至2011年间3次收受先后担任某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某建设管理公司百色分公司业务经理的孙某送的现金共计45万元,在调任德保县委书记期间,为孙某谋取了德保县政府投资的两大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在任西林县委书记期间,先后收受某房地产公司邹某、林某所送的现金各10万元,为该公司所承建的政府工程项目推进、工程款拨付事项提供帮助。
在调整干部人事方面,谢德强接受李某继续留任某局局长、何某和陆某职务提拔调整的请托事项,收受李某送的现金80万元和200克金条1根,收受何某送的现金50万元,收受陆某送的20万元,为李某谋取继续留任局长的利益,为何某、陆某谋取职务调动提拔的利益。
在商业经营领域,谢德强接受德保县某酒店法定代表人沈某等人和其公司的请托事项,为其谋取利益,收受沈某送的10万元;收受某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送的15万元,为该公司扩大厂区土地手续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