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9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建一受贿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0年至2013年,被告人徐建一利用担任一汽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共吉林省委常委、吉林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间接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1218.974万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徐建一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徐建一还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