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大老虎”宣判的节奏很密集啊!
12月16日,令政策被判处12年6个月并处罚金;
15日,仇和被判处14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14日,杨卫泽一审获刑12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13日,斯鑫良被宣判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四天四只大老虎落判,这难道是双十二之后,政法君在给咱们吃瓜群众准备新年大礼包吗!
其实从这四位“大老虎”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的时间点来看,他们正好接近应该做出一审判决的法定审限,并不是法院的小伙伴血拼双十二之后精神焕发,也不是为了给哪个节日献礼,只因为从严治党依法反腐,政法小伙伴这么拼,是不是该点个赞呢?
至此,2016年未过,法槌敲落,已有28虎入笼。
十八大以来,有48名原省部级以上贪官被判刑,其中今年宣判了28名,为历年最高。但你可能不知道的是,今年宣判“大老虎”已经经历了四次“小高潮”,就让长安君带你一起来盘点:
年初:一旬一个
今年一月份,上中下旬各有一名大老虎被宣判,分别是: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原副主任谭栖伟,公安部原党委副书记、原副部长李东生,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杨刚。其中,李东生是十八大以来,继蒋洁敏之后被判刑的第二名正部级官员,被称为“公安部第一虎”。他因为受贿2198万余元,被天津二中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盛夏:足够震撼
今年2—8月份一共只宣判了三名省部级以上贪腐官员,其中3月份海南省前副省长冀文林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而七月份宣判的两个大老虎,是今年的“最大虎”——级别更高、权力更大,相对应的,贪腐的破坏力也更强。7月,令计划和郭伯雄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一个月内,连续两个曾经的副国级官员依法受惩,足够震撼,这也说明咱们的反腐力度早已走入一个新的高度,划时代的意义非同一般。
仲秋:打虎季的首个终身监禁
9月30日到10月19日短短二十天时间里,8名贪官的案件一审宣判,包括山西省委原常委统战部长白云,山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聂春玉,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海南省原副省长谭力、中国科协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申维辰、全国人大环资委原副主任委员白恩培、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
其中白恩培被依法适用了我国司法史上的首个“终身监禁”!
长安君(changan-j):记得白恩培前不久还本色出演热播反腐大片《永远在路上》,现身说法。
在白恩培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中,法院首次适用刑法修正案(九)中的“终身监禁”条款,在决定对白恩培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同时,宣告其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这个就厉害了,是名副其实的把牢底坐穿!
11月:平均三天一个
11月份大老虎判刑明快的节奏成为本年度之最,共有10个大老虎被判刑,平均三天一个。他们是:
河南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秦玉海
河北省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梁滨
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陈铁新
新疆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栗智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陆武成
黑龙江省委原常委、大庆市委原书记韩学键
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韩先聪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
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
环境保护部原副部长张力军
其中赵黎平除了身犯受贿罪以外,还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被依法判处死刑。作为高级领导干部,不仅卖官鬻爵,还持枪杀人,被判处死刑也是首例。
在这一大波大老虎中,还有一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是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国明,经审理,法院认定他受贿1.4亿元,另有9104万元财产来源不明。
今年宣判4人贪腐过亿
长安君注意到,十八大以来,一共有6名贪腐官员涉案金额超亿元,他们是白恩培(2.4676亿)、朱明国(1.41亿)、周永康(1.3亿)、金道铭(1.2亿)、万庆良(1.1亿)、毛小兵(1.05亿)。6人中,周永康在2015年被判处无期徒刑,有4人都是今年获刑,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宁市原市委书记毛小兵今年初在兰州中院受审,法院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在中国的反腐决心已经凝结为密集反腐行动的今天,28虎落马令人惊叹。而这背后,更离不开法治精神与政法小伙伴的努力作为:
一是平等司法,一以贯之。
法治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崛起的治理路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律的平等与中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保护与惩处不会因任何人的身份、地位、职务、功绩有所区别。在28虎中,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中央统战部原部长令计划两名副国级官员的受审过程,尤为引人关注,也是法律平等原则的最好展现。
郭伯雄、令计划获无期徒刑,粉碎了坊间 “刑不上副国级”的隐秘传闻,而严格依法进行的庭审过程,更是打了某些外媒“反腐有政治因素”诡谲言论的脸。
二是依法审理,罚当其罪。
梳理28名官员所获刑罚,1人死刑,2人死缓,6人无期徒刑,17人获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除“贪官标配”的受贿罪外,还被法院认定犯“罪行极其严重”的故意杀人罪,成为十八大后被判处死刑的“首虎”。而全国人大环资委原副主任委员白恩培,也因2.46亿元的“创纪录”受贿金额,“有幸”成为《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被处“终身监禁”的第一人。
在法治国家,法律是每个人的行为指引。作为最具有刚性的法律秩序,刑法以“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为基本原则。这就是说,依法追究犯罪者的刑事责任,必须以刑法规定为唯一依据,不能超越法律范围减轻或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让所有犯罪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不多不少的应有代价,这是法治在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间寻得的平衡点。
三是依法公开,信息透明。
司法活动受国家财政保障,也因此应当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尤其是落马的“老虎”们均曾主政一方,其案件进展备受关注,也因此具有难得的法治教育价值。
今年尘埃落定的28起案件中,除令计划案的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国家秘密,郭伯雄案件中证据涉及军事秘密,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外,其余“审虎记”均依法公开。而即使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也依据法律规定,最终进行了公开宣判,并通过媒体主动公布有关案件情况。事实上,这些诉讼案件的公开,绝非自庭审始。据媒体此前统计,截至今年10月21日,最高检已通过其官方网站公布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322条,其中新增立案侦查省部级以上官员21人,提起公诉35人,提起公诉的人数已经是去年提起公诉总人数(22人)的1.5倍。
面对谣言,事实是最好的回击。可以说,正是司法机关日益主动开放的姿态,让“暗箱操作”的质疑止步于公开的自信。
早在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就曾充分强调依法反腐的重要性,彼时,今日的笼中虎或许正是台下听众。却不知他们站在法庭上时,是否也会回想起当日的心中惴惴。
当每个弄权贪腐者都能依法受到惩处,当法治精神、法治方法深入官员与百姓的心中,我们终将不再“谈虎色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