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巴中市巴州区发改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以工代赈办主任李章国违规接受超标准接待问题。2015年10月,李章国带队检查鼎山镇3个贫困村异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情况期间,违规接受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宴请,饮用高档酒,收受高档烟,造成不良影响。违纪款已全部退还。李章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罗江县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邓雷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2016年春节前,该局工会安排办公室负责购买春节、元宵节物资发给职工。邓雷擅自决定将购买物资变为购物卡发给职工,先后3次买购物卡78张,价值2.47万元。县民政局党组、纪检组、工会发现问题后未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纪款已全部退缴。邓雷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县民政局局长刘远洋、时任纪检组组长王琼华、工会主席李美川均被诫勉谈话。
3.米易县麻陇乡照壁村文书蔡强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6年2月,蔡强对党组织的劝阻置之不理,执意在家中为女儿举办升学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4100元,造成不良影响。违纪款已全部退还。蔡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