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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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关键少数" 推进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文章来源: 四川能投   发布时间: 2017-05-02 16:59:58   点击次数:

“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根本上改善党风政风、约束不羁的权力,进而优化政治生态、扭转社会风气,必须抓住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抓“关键少数”是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管党治党的重要思想,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再次强调,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而抓好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是关键。把这部分人抓好了,能够在全党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办了。

抓思想教育,为领导干部固本培元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内无妄思,外无妄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许多腐败案例表明,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深陷沉沦最终走向腐败犯罪大都源于思想滑坡、理想信念动摇或丧失。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为此明确指出,“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并强调,“必须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

推进党风政风根本好转、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要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坚持不懈抓好对领导干部的理论武装,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抓好学习、增强党性修养。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必修课,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不断增强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

抓制度建设,规范领导干部用权

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根本上要靠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执政,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突出管用有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管党、管权、治吏。

健全完善制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出现一些突出问题根本原因还在于制度建设不健全、不完善。有些制度形同虚设、牛栏关猫,有些制度笼统模糊、弹性较大,有些还形同虚设、难以起效。要汲取十八大以来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一些高级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发生问题所产生的教训,就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减少体制缺陷和制度漏洞,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要着力打造一套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限定权力范围、厘清权力边界,科学设定权力的运行程序和工作流程,减少自由裁量,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努力使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用权不能任性。要一以贯之、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准则》,与时俱进推进制度创新,把制度的笼子扎细扎密扎牢,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强有力制度保障。

抓监督管理,制约领导干部权力任性

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不受监督的权力是极其危险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重点监督对象,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基于历史和现实经验,坚持马克思主义重点论作出的重大制度安排。

加强监督,关键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党教育培养一名领导干部不容易,要站在对党负责、对领导干部爱护的高度,切实加强对他们的日常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尊崇党章、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领导干部的腐败行为“零容忍”,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确保制度刚性运行,使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勇于监督和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带好班子、管好队伍,教育约束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做到可以行使的权力按规则正确行使,不该行使的权力决不行使,为党员干部做好示范、当好表率。

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实行权力清单,明确权力边界,公开权力运行程序、过程和结果。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开,推进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进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改革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察考核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严把干部选任动议提名关、考察考核关、程序步骤关,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主持会议讨论决定谁负责。


完善权力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防止领导干部用权任性,还必须努力构建完善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监督的作用,把内力主导和外力推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使监督覆盖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用立法约束、规范领导干部用权,在法律框架下查处腐败。创新监督方式,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进监督对象信息公开透明,拓宽监督渠道,消除监督死角、盲区。进一步提高重大决策、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事项的公开性、透明度,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下决心推进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向社会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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