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盐边县红格大面山风电场三期工程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与凉山州会理县交界一带的山脊上,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1°56′36″~102°3′14″、北纬26°25′40″~26°31′34″之间。风电场分为南、北两个片区,距离盐边县城直线距离分别约30km、25km,距离会理县城直线距离分别约35km、25km。场址内有县乡公路与省道S310连接,通过S310与国家高速G5联网,对外交通条件较好。南片区与大面山风电场二期工程相连,与二期工程南部的44#~50#风机共用一条山脊,海拔在1600m~2500m之间;北片区位于大面山风电场二期工程的东部,与二期风电场以S310省道相隔,距离南片区约10km,海拔在2300m~2600m之间。
大面山风电场三期工程拟安装22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4MW,最终装机容量以批复的可研为准。
本项目已列入国家“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表,现拟对《盐边县红格大面山风电场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进行比选。
2 工作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进行盐边县红格大面山风电场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报告内容及深度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b)负责安排及委托报告涉及的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评审,直至获得四川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对本报告的批复意见。
3 进度要求
1、接到比选人正式通知后45天内向比选人提交符合审查要求的《盐边县红格大面山风电场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根据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盐边县红格大面山风电场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技术评审意见进行修改,且在技术评审会后7天内,完成对《盐边县红格大面山风电场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定本的修改,并向比选人提交审定后的《盐边县红格大面山风电场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3、批复意见的最迟取得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
4合格的条件
4.1 比选响应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比选响应人必须具备相应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4.3近3年内(2012年~2014年)完成不少于2个已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
5 现场勘查
比选人不安排现场勘查,比选响应人认为有必要,可自行进行现场勘查,所发生的费用由比选人自理。对比选响应人自行进行现场勘查时所发生的人员及财产安全问题比选人不负任何责任。
6 报价说明
比选响应人的总报价应为固定不变总价,否则视为未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总报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费、差旅费、资料费等全部费用。
7 费用说明
比选响应人在报价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选与否,均由比选响应人承担,且报价文件概不退还。
8 比选文件获取
请于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0日将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比选人指定的电子邮箱(scntybfd@163.com),并注明接收比选文件的联系人电话及有效电子邮箱地址,比选人收到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扫描件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比选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比选响应人指定的有效电子邮箱。
9 参选文件提交
参选文件送交截止时间:2015年6月2日上午10时30分;
参选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U盘1份);
递交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毕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A座15楼1517室,迟到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10 比选人
比选人:四川省能投盐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毕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A座15楼邮编:610063。
联系人:杜女士
电 话:028-80583509
传 真:028-80583694
四川省能投盐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