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文件
1.1 本招标项目凉山州会东县鲁北风电场工程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川发改能源[2015]2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20%/80% 。招标人为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能源[2015]27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40923007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鲁北风电场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凉山州”)会东县堵格乡境内的山脊地带,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2°42'07"~102°44'58"、北纬26°40'35"~26°43'19"之间。场址为一条近东北~西南走向的主山脊及支脉山脊,场址布机区域海拔在2680m~3060m之间,山脊总长度约8.5km,场址区涉及面积约为7.8km2。场址西南面为会东县城,直线距离约17km。场区附近有省道S310通过,交通较为方便。
2.2 风能资源
鲁北风电场风速较大,风能资源较为丰富。风电场内4#测风塔50m、70m、85m高度年平均风速分别为9.4m/s、9.6m/s、9.7m/s,风功率密度分别为587W/m2、636W/m2、674W/m2,等级评定为5级,风能资源条件良好,风电场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
2.3 招标范围
投标人应提供25台单机容量为2.0MW水平轴、上风向、三叶片、风轮扫风面积不低于9100㎡的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高原型(满足本工程海拔高度)的成套并网型双馈风电机组及相关服务,并提供5年的质保期服务。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生产单机容量为2.0MW的并网型、高原型(满足工程海拔要求)的水平轴、上风向、三叶片的双馈风电机组的能力。
3.2 投标人具有单机容量2.0MW及以上的风电机组、通过240小时试运行业绩100台以上。
3.3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包含风电机组设计、制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4 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要求,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
3.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7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资质、业绩、财务状况、人员情况及其他相关事项的继承性。
3.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6 月 3 日至 2015 年 6 月 7 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中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6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二楼开标大厅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会东县金叶街63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834-5426318/028-80583910
传 真:0834-542637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B座1404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65013209
传真:028-6501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