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0日,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原常委、大庆市委原书记韩学键受贿一案。
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8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韩学键利用担任黑龙江省贸易厅副厅长、黑龙江省贸易局局长、大庆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庆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建设、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86万余元。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韩学键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韩学键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全国和吉林省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定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