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国旗,男,1968年出生,河南省沁阳市供销合作社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原经理兼渠沟供销社原党支部书记。2012年至2013年间,徐国旗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出租渠沟供销社十八里购销站门面房的租金,2013年5月潜逃至缅甸,后潜回国内,先后在云南,河南新乡、焦作等地藏匿,2015年5月15日被抓获归案。
我叫徐国旗,河南省沁阳市人,原任沁阳市供销合作社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经理兼渠沟供销社党支部书记。2015年5月15日,因涉嫌贪污罪被检察机关抓捕归案。从进入看守所起,我一直在反思自己,回想我的犯罪和出逃行为,我看清了很多问题,进一步认清了自己罪行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促进了我认罪和悔罪的决心。在此我深刻检讨,希望大家有所借鉴,汲取深刻的教训。
我于1985年参加工作,在党组织的教育和培养下,在单位同志的关心爱护和帮助下,被提拔到领导岗位。我工作了近30年,曾经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严格要求自己,但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根源在于我内心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变化。2003年,我自己开办了一家装饰材料公司,每天脑子里都想着赚钱,法制观念逐渐淡薄,对自己的要求逐渐放松,党员的观念、党组织的要求对我来说逐渐淡化,使我在思想根源上产生了错误的倾斜,导致了私欲的膨胀。我将单位的钱不交账,既违反了单位的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也为走向犯罪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丧失原则使我没有去及时改正自己的错误。
2013年5月,我做出了一个不可挽回的错误决定,选择了出逃。为了避免被抓到,我和妻子、儿子一起逃到了缅甸邦康。本来想着那边的钱比国内好挣,去了再重新做点生意,谁知道刚到邦康,就被一个当地的武装组织逮着了,按照他们的规矩,每个人都要巡逻。当时就发给我一杆冲锋枪,我背着枪就跟着他们去巡山了。我从来没用过枪,里边荷枪实弹的,吓得我胆战心惊,生怕擦枪走火。
后来我们一家租住在一间十几平方米的小房子里,也不敢出门。一出门就看到有人背着枪在街上走,心里十分害怕。一个是怕抓自己,另一个怕打仗。以前在国内生活安定惯了,特别不适应那种状态。
有一次,我到菜市场买菜,突然听到枪声,吓得我拔腿就跑。我住的地方比较偏,离菜市场很远,一口气跑回家都快虚脱了。老婆问怎么回事,我也不敢告诉她,怕吓着她,只能说自己身体不舒服。
因为一出门总觉得有人盯梢,再加上不懂当地的风俗习惯,特别害怕得罪人家,所以我们全家白天基本不敢出门,也不跟人打交道。后来带的钱也花完了,生活没有着落,生命安全也得不到保障,孩子也没办法上学,实在没办法,最后还是决定潜回国内,租住在一个阁楼上,对外不敢用真名,也不敢和亲人联系,过着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
为维持生活,我偷偷在一个彩印厂给人家打短工,干的是搬运工的活,每月只挣1000元出头。明知老板给我的工资少,也不敢吭声,生怕人家发现我的身份。后来,我又到一个焊接公司,干运货、验货的活,每月挣1800元。
走在街上,每当碰上警察、警车我都不敢看,总是转过脸远远地绕开。在梦里,我无数次梦到过自己被抓的情景。
2015年5月15日,我正在厂里上班,公安人员把我叫过去亮明身份,我长长出了一口气,这一天终于来了!他们给我戴上手铐,我说,我不会跑。跑了两年,确实太累了!
回想我的犯罪行为,我对不起党组织对我多年的培养。我中专毕业后,就被分配到供销社工作,刚参加工作时,我曾经告诫自己要兢兢业业工作,珍惜机会,知足常乐,也取得了一些成绩,获得过很多荣誉。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丰富,我开始和身边的人攀比起来,追求生活上的享受,崇尚金钱,贪图享乐。说句实在话,我一开始就是想做生意赚钱,满足自己的私欲,也让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但我经营的公司从2008年起开始走下坡路,最终我想到单位的公款,我像很多贪官一样,未能走出这样一个“奋斗——成功——放纵——栽倒”的怪圈,在自己人生的巅峰期,最终还是栽在金钱上,倒在“贪”字下。检讨自己这些年来的错误,都与“贪欲”两个字有关。思想深处有了“贪欲”,就随时会生长出对钱物的占有冲动,就会不计后果地付诸实施。欲望越高,冲动越大,两者相互作用,危害大于水火。我不仅辜负了党和人民的培养与期望,也违背了自己以前的决心与誓言;我不仅违反了党纪政纪,而且触犯了法律。
回想我的犯罪行为,我对不起养育我的家人。我出生在一个普通工人家庭,我父亲就在供销社系统工作,家里兄弟姐妹3人,父母含辛茹苦把我养大,之后又省吃俭用供我上学。我母亲已70岁,仍居住在农村老家,在我潜逃在外的两年时间里,每当想起我的母亲,我的心里都在流泪。我母亲在我出事后,整日以泪洗面,至今日日盼望儿子在她有生之年能回家。如今我身陷囹圄,更是时常想念她,我只能向远方的老母道一声:对不起,妈妈,儿子不孝,你要保重身体,等儿子出狱再报答您的养育之恩。我的妻儿也在我出事后精神上受到打击,妻子患上了抑郁症,女儿因我受到影响而无法正常工作,儿子正在上初中,他如何面对以后的人生?我不但没有尽到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反而让他们为我背负贪官骂名的耻辱。是我自己毁掉了自己,毁掉了家,害了家人,我对他们深感愧疚。一失足成千古恨。每每想到这些,我都深感惭愧和无地自容。
回想我的犯罪行为,我对不起多年的同事和亲朋好友。我辜负了他们的信任、厚爱和希望,给他们丢脸了,让他们失望了。
我现在认识到,我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结果,与我平时思想不进步,不学习理论知识、不磨练意志品质有很大关系。总认为自己平时工作忙,逐渐造成法纪意识淡漠、法律知识贫乏,更谈不上严格遵守。现在想想,同样是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下,为什么有的人能够坚守住、管住自己,而我却没有呢?其中还有一个侥幸心理在作怪,以为自己“操作”得更“巧妙”,不会被发现,不会出问题,没有按照党纪国法自觉在思想上设一道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就这样,混淆了是与非,迷失了方向,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沉痛的教训让我认识到,党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从严要求和严格管理是对他们的最大关心和爱护。我真正认罪、悔罪,从思想上吸取教训,将以实际行动改正自己并挽回影响,争取好的出路。
我想告诫那些因为犯罪逃亡在外的人,与其在外战战兢兢、整天提心吊胆,不如回来自首,争取党和政府的宽大处理,以实际行动改造自己,争取早日和家人团聚。现在我虽然身在牢里,但紧张的心情已经放了下来。人的生命很短暂,与其这样逃亡,不如早点回来,重新做人,开始新的生活。
今天我才真正体会到“一失足成千古恨,一念之差毁终生”的现实含义。回想起这一切,我感到对不起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上到国家,下到家庭。我写下自白,鞭挞自己曾经丑恶的灵魂,这是痛苦的,但对于社会却是有益的。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愿大家能够记住我的耻辱而使自己不会蒙受耻辱,能够记取我的蜕变而使自己不会蜕变,能够体察我失去自由的痛苦而洁身自好,听党的话,好好做人,好好工作,造福大众,奉献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