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人:王小华
●原任职务:江苏省盱眙县城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涉案罪名: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6年7月20日,江苏省盱眙县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合并执行二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犯罪事实:2011年11月至2013年期间,王小华在明知盱眙县五洲国际一期工程没有建筑图纸,不符合渣土处置外运的情况下,三次违规审批,给国家造成120万元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贿赂共计18.7万元。
我入党已经二十二年了,工作也三十多年了,本期望着能够再好好为党工作几年,为人民奉献几年,平平安安,欢度晚年,但是就是因为进了城,提拔无缘,升迁无望,我心理产生不平衡,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都发生了扭曲,从一点一滴开始,不知不觉就走向了堕落。“虚荣、贪婪、好胜、好权”,让我在人生最关键的时候,翻了船、掉了队、落了伍,这些我咎由自取的结果让家人伤心,让朋友痛心,让组织失望,让同事惋惜。
在权力面前,我忘乎所以。权力应该是人民的,不是自己的,权力应该拿来为人民服务,不是为自己服务。我做事不讲原则,不按规矩,不听劝阻,我行我素,尤其在渣土审批管理上,我丧失了原则,为少数人谋利,这是我最大的错误,今天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罚。当年我在十分艰苦的条件下,远赴他乡,靠着努力,靠着招商引资获得了组织信任,一下子从副科提拔到正科岗位。给我更大的权力,这本是对我的重任,可是我却飘飘然起来,过去的拼命三郎、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满腔热情的干事劲头看不到了,人生观、价值观取向也明显不一样了,我权力大了,欲望却也大了起来,贪心也大了起来,做事也任性了起来,执法、处罚不公了起来,人情人面打不开,在权力面前,我丧失了原则,做下了错事,让我后悔终生。
小时候,我就知道:“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人家的东西不能拿,《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我也常常唱,没有想到,这些最简单不过的道理,我却忘到了脑后。俗话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我嘴上讲的,与实际做的,明显口是心非。嘴上说公平公正,我却还是为自己人谋利,实际想想,就是因为拿了别人钱,磨不开面子。都是贪心作怪,私心作怪啊。要不是自己收了别人的贿赂,我也不会身陷囹圄、不能与家人团聚、不能自由自在地生活,这些都让我悔恨终生啊!
我今天的一切,都是从一顿饭、一包烟、一瓶酒到一张卡,再到一千、两千、三千、五千、一万元积累而来的,在金钱面前,我终未能守住底线,日积月累,积少成多,从而铸成了今天的大错。今天我将接受改造,我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在家庭里做一个好父亲、好丈夫,在社会上做一个有用的人,回报家庭,回馈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