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市纪委对成都交投集团原副董事长陈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未向组织如实说明问题,未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陈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成都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予陈杰开除党籍处分;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成都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陈杰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